因我有集休分给我土地将有一亩地,现将耕种十多年了,现因修电站,我们另土地被水淹了,现将高山没有淹没的土地,被村和组领导,强行分给了别有农户,因我们现所都是移民,也是就地搬迁家安家,因他们报名是有土按家,而我们是就地无土按家,但其理由是,这批土地合同上集没有签订,全生产队平均都有,有的户土地被水淹了现国家培了钱,有的多年没种现恾了变成了自有林地,我们有十户人继续在种粮,现在被村组,强行给我的收回集体,无偿的给这些农户分了去种地,这个合法吗?
2025-02-28 21:02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承包方所有,并受法律保护。如果土地已经被依法确定为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方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所在的集体组织与村委会之间可能存在争议,导致部分土地被非法转让给他人使用。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 因此,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乡政府或者县(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解决办法。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重要的是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