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去年农历十月初六结的婚,正月初二他媳妇走的,也接不回来了,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彩礼啥的能退多少,他们结婚的时候给了她十万,他俩个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过二十天,我儿子在外面上班。
2025-08-30 17:46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生活的,可以协商处理。但是,如果女方提出解除婚约,男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彩礼费用。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