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的老房子于二年前动迁,有4个户口:婆婆我老公我儿子还有老公的侄子,婆婆是户主租赁人,当时婆婆已90,所以全权委托我老公操作此事,动迁后拿了三套房和一些现金,我儿子和侄子各一套,都到适婚年龄,老公和婆婆一套,我们是离婚状态但一直生活在一起,当时考虑到婆婆年龄大了就没把她名字写上而是加了我儿子的名字,动迁款拿后老公的姐提出要20万,因平时关系不错就同意给她20万并写了收条,去年老公生病去世婆婆就跟我一起生活,她生活费由我儿子贴补至今,婆婆是有养老金的全在她女儿手里,现婆婆要进养老院费用四千三,她女儿说全部要孙子拿出她一分不出,请问这合理吗?根据我们的情况他姐能继承婆婆百年后的多少份额?谢谢!
2024-12-30 23:21您婆婆目前的养老院费用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当地的养老院收费标准来判断。一般来说,养老院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护理、医疗保健、营养餐食等。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设施级别等因素有所不同。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按照当地养老院的标准收费,那么您婆婆进入养老院的费用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然而,您提到她的女儿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而要求孙子(即您的儿子)承担。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家庭内部的矛盾,因为子女之间的责任分配往往涉及到经济上的考量。 对于遗产继承的问题,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您们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通常情况下,老人去世后其遗产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涉及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遗嘱的内容以及与死者的关系密切程度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