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一行四人在北京中隧上班,老板说一分钱都不会给我们。我们就走了,期间他停工八天,我们找劳动部门去要,老板说要我们补偿他们的损失,要起诉我们,这种情况,工资还可以要回来吗?
2024-10-11 20:0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关于您提到的停工八天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了工伤或其他损害,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赔偿。最后,请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以便于后续处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