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通过劳务公司进入一家电子厂,谈的是每天七点上班到晚上七点下班,中午一个小时休息时间 ,下午半个小时休息,每天的工时共10.5H。 真正的休息时间却是: 中午休息半小时 下午休息十分钟,工时为11.5H。结算工资却是按照每天10.5H计算。劳务公司说:我也不清楚 ,你问你们主管吧。 而主管的说法是 这工时是公司统一安排 她也没办法。 请问这种情况 下应该怎么处理
2024-12-02 22:25您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与工作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如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条等。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调解。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该公司的行为,并要求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和其他补偿金。 协商解决。尝试直接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故意拖延支付加班费或其他补偿金的情况。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注意保存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因情绪波动而做出错误决定。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