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问题问你,我原有一套房子,本来是留给女儿的,因女儿去年不幸遇难,我又离婚了,房产证是老婆的名字,请问我能和前妻平分财产吗
2025-03-02 01:21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女儿已经去世,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您的妻子的名字,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家庭财产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前妻协商处理房产分割事宜。如果您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如何分配财产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您们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