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我以前的女朋友,没有结婚但是有两个小孩,而且两个小孩都上了户口的,但是以前的女朋友想要一个小孩,我不想给她,然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还没满18岁生下第一个小孩,现在她在福建厦门上诉了,这样比如我们这样我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还有跟两个小孩上户口的人会不会查下来承担责任。
2024-07-10 02:28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和前女友虽然没有结婚,但共同抚养了两个小孩,并且小孩已经上了户口。在中国法律中,未婚生子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首先,关于抚养权问题,如果前女友提起诉讼要求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经济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您不想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您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其次,关于前女友在未满18岁时生下第一个孩子的问题,这并不影响您作为父亲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生子虽然在道德和法律上可能存在争议,但一旦孩子出生,父母双方就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最后,关于上户口的问题,如果孩子户口已经正常登记,通常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状况或年龄问题而受到影响。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户籍管理规定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建议您在面对法律诉讼时,咨询专业律师,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