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人员可以向未成年人收取案件执行款吗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不得将案件执行款直接或间接地转给未成年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其监护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参加诉讼。” 综上所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应将案件执行款直接或间接地转给未成年人,同时应尊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