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离婚了,但财产还没分割,现在老婆起诉要分割财产,我爸爸在建房时出资了8万元,8万元中,买地基花了5万,其他3万多花在建房中了,我问一下,这个能不能用房钱偿还?或者将房子定义为家庭财产?还有:我抚养了老婆的亲侄女,而且由我一手抚养,直到大学毕业,能不能向法院申请补偿。但银行存款在老婆手上,在离婚前,她把钱转移了
1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 关于房产和债务处理。 如果您与配偶已经就财产分配达成协议或法院判决,并且该协议或判决已得到执行,则该房屋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没有就财产进行过任何协议或判决,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赡养关系和补偿请求。 由于您对妻子的亲侄女进行了抚养,这构成了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您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这种补偿应该基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如抚养费),而不是仅仅因为您对孩子的养育而要求补偿。此外,您还应确保您的请求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银行存款转移。 银行存款是否被转移到配偶手中,取决于存款人是否有权自由支配这笔资金。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该笔存款是用于家庭共同消费的,那么它可能被视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然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笔存款是用于家庭共同消费的,那么它可能被认为是个人财产。 关于诉讼程序。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需要根据各自的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财产和债务。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了解适用的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务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提供详细解答。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