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9月底快期满时老板答应转正签合同,结果碰上十一放假,老板突然反口说太忙没精力开展网络业务要辞退我(我已经把开网店的前期工作都准备好了),我要怎么办?可以主张那些补偿?
2025-12-05 21:09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您的雇主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式两份。因此,即使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和转正事宜,也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您的雇主违反了上述规定,您可以依据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权。 与雇主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他们介入调查并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院起诉。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案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其他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希望您能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