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山西太原广播电影电视学校的,签署的是到18年的合同工,我10月21日生产,现在还在产假中,但是学校把我们所有合同工都降了原来2540元,现在降到1620元。我就想问下这个情况我是应该怎么办
2024-07-19 08:07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合同变更的问题。根据中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因此,您目前处于产假期间,属于法定保护期内,学校应当保障您的权益不被随意剥夺或降低待遇。您可以向学校提出以下要求。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降薪的具体原因,并寻求双方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援助。如果学校拒绝提供任何补偿或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您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日后可能的诉讼准备。 最后,请注意及时关注当地的劳动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自身权益的维护。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