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住的是单位盖的楼房,现在拆迁,门岗和水井坊单位说是属于单位的。但是没有帐,我想问问,门岗和水井房是这栋楼的附属设施吗?现在拆迁办让我们这栋楼拿出证据证明是我们这栋楼的。
2025-12-05 23:47尊敬的用户,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物内的设施设备(如门岗、水井坊等)通常被视为建筑的一部分,因此在拆迁过程中,这些设施也应视为建筑的组成部分。然而,在具体情况下,如果这些设施确实与房屋存在一定的联系,且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于房屋所有者,则可能不被认定为独立的附属设施。此外,您所提到的“账本”对于确认设施归属至关重要,因为账本记录了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情况,这对于确定设施是否归于您的所有非常重要。建议您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详细信息,并获取必要的文件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