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协助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关押,我妹妹听信别人的话找了个政府部门的人去帮我解决问题,他让我妹打给他两万元,但是打钱当天下午我就出来了。之后问他那两万块钱呢,他说是取保候审押金三个月后退,我等了三个月去公安局问他们说没见到钱,我是人保出来的,不是财保,这我就蒙了,然后打电话问那个人,他说给你办事用了,还把我骂了一顿!这属于诈骗罪吗?
2025-04-10 17:33您所描述的情况中,确实存在一些疑问和不确定因素。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协助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如果您的行为仅限于提供资金支持或帮助他人参与赌博活动,并未直接实施赌博行为,则可能不构成该罪名。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政府部门的人”,是否指警察或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您认为这些人员在处理案件时有不当行为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考虑向相关机构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您所说的“取保候审押金”,这是在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程序,通常由法院决定并执行。如果法院没有退还这部分款项,那么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无法退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最后,对于那位声称给您办事用掉两万元的行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款用于非法目的,那么可能存在诈骗嫌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判断必须基于具体事实和法律法规,而不仅仅是个人猜测或推测。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交易记录、通话录音、警方调查报告等相关文件,以便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复杂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