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前妻是临镇的,以前挣钱都写她名下,结婚四年也有点争吵,12年我去青海打工也征得她同意,可她红杏出墙?和别的人好上。和我离婚了。当时也是法院里办的,小孩我来抚养不要她一分钱,她带也是不要我一分钱。而且钱都卷走了。现在我也成了家,女方带个女孩,我们又生了一个男孩。这两天又以孩子名义起诉我要抚养费。又没有探视权,可以拒付吗?我有两个孩子了,父母年纪大。我也挣不了多少钱,变憔悴了
2025-03-26 06:09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经济状况和家庭状况,并且能够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属于您。 沟通协商。与前妻进行直接沟通,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寻求法律帮助。考虑到个人情况复杂,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维护自身健康。由于婚姻关系结束,可能会对个人的心理和社会角色产生影响。同时,保持身体健康也是非常重要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和家庭的利益,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