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在工作的公司有劳动合同,但是在工作期间,室内温度远超过33℃但是并没有发放高温补助费 另外,在工作期间与另外一员工在争吵过程中,弄坏了厂内一零件,厂里要求赔偿,但是在争吵过程中厂领导并没有出面制止任由事态发展。 还有如果要证明因长期劳作导致一些慢性病,比如腰疼为工伤? 谢谢~
2025-10-10 05:01首先,关于高温补助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如果你的工作环境确实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高温标准,并且你已经提出了高温津贴的要求,那么你的公司应该为你提供相应的补偿。 其次,关于损坏的零件赔偿的问题。如果这个事件是由于你的行为引起的,而该行为又与你的工作职责有关,那么你可以考虑申请工伤赔偿。这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你必须在工作中受伤,并且这种伤害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此外,你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事故报告等。 最后,关于慢性疾病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你需要确保你的伤害确实是由于你在工作中所受的压力或疲劳引起的,并且这些压力或疲劳是由你的工作性质造成的。同时,你还应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工作证明和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