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前后,响应新农村建设,村委让每人拿出4分地置换40平方楼房,想多早的每平方1000元。13年底社区落成,让每户签订合同才能领到钥匙。合同中有一条大意是说领钥匙后限期四个月内进行搬迁并完成旧宅基拆除清理。为拿到钥匙,村民都签了字,拆迁户寥寥无几。大概在15年初,村委口头上说是准备走袁家村模式搞乡村旅游,两年运行后按股分红。随后,有一百多户已自愿拆除,还有一百多户没有拆除,毕竟没有签订任何入股分红的集体协议或者拆迁协议、补偿条款。昨天,也就是端午放假第一天,村委雇佣人员对其中三户进行了强拆。我们能否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该如何做?
2024-10-16 10:27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可以先尝试与村委沟通,表达您对于强拆行为的不满和要求赔偿的要求,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 如果村委会拒绝协商,您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如乡政府或县民政局)投诉,以获得帮助和解决办法。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处理,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请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记录、录音等,以证明您的权利受到侵犯。 请记住,保护自己权益的最佳方式是通过合法途径,遵守法律规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