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家人在2008年土地确权颁证时,被错误的排除在确权颁证范围以外,2010年,我们在外地打工回来才发现,经过投诉,2011年,政府归还了我夫妻二人的承包地,补发了丈夫一人的承包经营权证书,以组上没有耕地为我儿子确权为由,未给我儿子确权颁证。我到国土局申请公示耕地面积,发现耕地面积330亩,而政府只确权颁证了299.36亩.组上村民同意有耕地的情况下,可以给我儿子确权,村委给村民宣称耕地为300亩,显然,是政府与村委在做阴阳账,把330亩耕地以300亩私分到户,导致330亩耕地确权299.36亩,就无耕地给新增人员承包并确权颁证了,我行政诉讼,一二审都未受理,政府又让我走司法途径,我该怎么办
1天前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确权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所有,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错误地排除在土地确权颁证范围内,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如果您的诉求未能得到满足,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通过合法渠道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可能采取的法律措施。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寻求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请注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请务必在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