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执勤,有个孩子故意过去挑衅,拿东西砸他,我儿子实在受不了了,就踢了他一脚,那个孩子觉得自己吃亏了,一直打我儿子,我儿子几乎一直都在防卫,最后俩个人脸都被抓伤了,对方家长拒不道歉,说是孩子的事,都有责任,另外他家孩子也被抓伤了,所以要道歉也是互相道歉。 我觉得很气愤,我儿子觉得很委屈,请问一下,这件事到底誰该担责?我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2025-02-28 19:10在您儿子和对方孩子的纠纷中,双方均存在过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一方行为导致另一方人身伤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您的疑问,如果您的孩子被对方孩子打伤,并且受伤情况严重,您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医疗费用的赔偿,以及可能涉及的精神损害赔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注意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您的主张。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谁应该承担责任,并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请注意,这些建议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指导性意见,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总之,对于这样的事件,首先应确保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其次,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与对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