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上班,单位属于自收自支的性质,从上班开始单位每月发工资就扣着个人的养老保险金,但是单位去劳动局交养老保险金的时候给我少交了一年,我想问的是单位不给我补交养老保险金而我的工资上面又扣着养老金的钱,在法律上我应该怎么维权呢?是不是可以起诉还是怎样呢?
2024-11-01 15:27您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确实存在关于个人养老保险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缴。因此,如果您的单位未及时为您缴纳养老保险金,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至于是否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争议的具体细节。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养老保险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差异或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