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房主在外地,事先没看到房产证,房产证也没有查档,在交付定金后,打电话询问中介才知道中介一直隐瞒产权未满两年还要付三万七千的的增值税附加,房子实际面积88.14平方米,中介一直以89平方米计算,协议中只提到甲方借故不买房子,丙方不退款,却没说因哪些原因不购买。 现在我们决定不买这个房子了,请问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2025-06-01 09:15您好!首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条款或约定,则可以根据该条款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没有明确的违约条款,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主张。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因此,如果您认为是中介欺诈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赔偿。 再次,关于增值税附加的问题,如果房产证未满两年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这属于政府规定的税收政策,并且已经在购房过程中被包括在房价之中。因此,即使合同中没有特别说明,也应视为已包含在房价内,不存在额外支付的问题。 最后,建议您与中介沟通并了解具体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