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的综合制工时,公司突然安排上夜班,不上夜班就被公司记大过合法吗?
2025-03-08 23:4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要求员工在不享受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情况下,连续工作七天,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加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规定了对加班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公司强行让员工连续工作7天,且没有安排调休或补休,明显违反了国家关于加班的规定,也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员工不同意这种加班方式,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