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9年租了一块集体的地,自己建造了临街商铺七间,二层住房,后面是厂房。有营业执照。位于宾江大道。今年要拆迁了,拆迁方没有企业拆迁公告和补偿文件。请问南充滨江大道段的商铺门面怎样䃼偿,能按房产的市场价算吗?有依据更好
2024-10-25 16:47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应当按照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并且必须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商铺门面与当地市场价格接近,那么可以考虑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到政府机关、土地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及评估机构对价值的认定等因素,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评估机构,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及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加准确、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