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成教机构填错成教报名信息,耽误一年的学习,赔偿责任是什么?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成教机构填错成教报名信息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参加学习的一年时间,成教机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即以学生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作为赔偿,即赔偿学生3000元。此外,学生还可以要求成教机构退还已经缴纳的学费和相关费用,并且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完成学业的权利。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