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施工单位欠我们的钱,他以开发商没拨款为由说发至工程款的90%但由于90%工人工资还不够发所以施工单位老板叫我们跟他借贷15万利息三分,合同内容是:“两个月内全数偿还,逾期按原利息4500每月收取,”但是要是他一直以开发商没拨款或拖延时间的借口为由总有一天自己的血汗钱会被榨干可能还会负债,而且施工单位老板很狡猾他是以他家人的名义借贷给我,我想知道面对这么棘手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权?律师朋友们请给我个建议,难道社会公正是摆设吗?
2017-01-20 06:30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