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病而不能上班而辞工的,能领夫业金吗?
14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在患病且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若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则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享受经济补偿。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通常情况下无法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