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去北京国家信访局上防犯法吗?我们是吉林省吉林市的失地农民,我们在三及信防都走完的情况下,于2018年1月2日我们37 人来北京国家信防局上防,我们当地政府去人说回去吧,回去就给你们解决问题,我们信以为真,可到吉林市后直接就把我们抓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19人,请问我们是犯法了吗?
2025-04-20 17:24尊敬的来访者,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家人在2018年1月2日前往北京市国家信访局进行信访,并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劝说下返回当地。随后,在回到吉林市后被警方以涉嫌违法为由刑事拘留并治安拘留了19人。 关于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们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即“公民不得在集会、游行、示威时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如果确实有携带危险物品的行为,那么可能会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罪或者其他相关罪名。 如果是在国家机关或者公共场合进行的信访活动,且没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则不会构成犯罪。 请您注意的是,任何行为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类似事件时要保持冷静,依法行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冲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