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过酒席,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女孩一周岁了,都是我自己带的,最近吵架了闹离婚,我回我妈家有半个月了,今天他来接我,我没回去,因为跟他妈吵架,我说不能过就离吧,他妈说离就离,然后过了两天我让他把我送到街上,我坐车回家的。现在闹掰了,他们家要彩礼钱,当初彩礼八万,买车的钱三万,三金一万,订婚两万,总共14万,请问我应该归还吗?应该给多少,我想把孩子要过来行吗,也是生气刚断奶
5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到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首先,关于是否需要返还彩礼的问题,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彩礼是男方在缔结婚姻时给予女方的财物,原则上应返还。但是,具体返还金额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双方感情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其次,在本案中,您已经离开对方家庭并拒绝返回,因此可以推定您已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您希望保留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并且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您支付彩礼及购车等款项,建议您先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同时,考虑到您的情绪和孩子的需求,可能需要考虑调整沟通的方式和方法,以减少冲突和矛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