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报警说我打了他,可是当时旁边有几个人看到我没有动手打人,派出所也没有证据证明我打人了,可是过了四个月后派出所打电话给我说:让我去趟派出所,我到了所里以后,民警拿着一个鉴定书说,这是当时报案人做的法医鉴定书,让我看了一下还让我签字,我说我又没打人,我不签,我想知道派出所会对我怎样???
7天前在您被指控的事件中,您有权要求警方提供有关您是否参与该事件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指控的信息。如果您认为警方没有足够证据来证明您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自己免受不公正待遇。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当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证据。如果怀疑某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警方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才能提起公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警察提供了所谓的“鉴定书”,并且这个鉴定书声称您有打人行为,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签署这份文件,并且请律师帮助审查和评估这份鉴定书的真实性及其对您的影响。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或者参加辩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可以为您分析警方提供的证据,评估您的权利,以及提出有效的防御策略。请记得,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必要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 最后,请记住,虽然这听起来是一个困难的情况,但通过与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合作,您将有机会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