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想购买一套农村的拆迁安置房,目前没有房产证,我想拿购买合同去公证,请问1.可以公证吗?2.公证后,后期如果出现纠纷最差结果我是否可以收回买房款?
2024-07-18 03:59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建议。 可以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只要买卖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买卖行为合法有效,那么就可以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 公证后,如果出现纠纷,你可能无法直接收回购房款。因为即使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公证,也不意味着该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你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欺诈或者不实之处,你可以要求撤销公证。但是,在实践中,撤销公证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当合同中涉及复杂的法律条款时。 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