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劳动仲裁胜诉,公司已注销。几经波折终于到执行庭执行,执行法官打电话要求去工商局调取公司详细信息(公司信息,股东,财产等等)。仲裁之前我就已经以个人身份去工商局打印了资料。执行法官却说个人的不行,必须要律师去调取资料,还给我一个律师的电话(让说他推荐的),居然调取个资料费都要1千多。我问执行法官钱能要回来吗,他说按步骤来,起码也能让法人上个失信名单。我想问问已经到执行庭了,详细资料他们没有吗?他们没有权限查吗?不交钱请律师是不是就不能强制执行了。企业欠薪已经很背了,维权还要设置层层门槛,请大家帮帮我,该怎么办,感谢!!!
5天前尊敬的读者,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在仲裁还是在执行过程中,都应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果您的公司因拖欠工资而被起诉,并且已经在劳动仲裁中获得了胜诉判决,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判决。 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执行阶段,如果您认为律师费用过高或不合理,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申请追加被告等。 此外,在执行阶段,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确保债权得到及时偿还。因此,即使执行法官要求调取公司详细信息,也应当依法进行,除非有证据表明该公司的财产已经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转移。 最后,对于企业欠薪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与员工协商解决。尝试与员工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 联系法律顾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制定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若情况严重,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请求协助解决。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