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在一起生活他把我家里的东西都故意打乱了,他应该赔偿我是不是?也把我家里的东西没少偷。他应该补偿我是不是?这些年他连自己生活费都不往家里交?请问这种情况在法庭上怎么判?
2024-12-08 16:30你好!关于你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故意损坏或盗窃另一方的财物,并且没有正当理由,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你确实无法提供家庭开支证明或者存在其他证据表明其未能支付应有的家庭费用,那么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是否给予补偿。 最后,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诉讼中,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