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大一学生,前几天和同学一起在58上面找了兼职,去面试的时候人家让我们签了一份协议书,但是没有盖他们公司的公章,协议书上没有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全都是甲方乙方的称呼,还一共交了600元的所谓管理费,说话做满一年不违纪以奖金形式返还,后来打电话让我们去培训,去了之后和用人单位聊起来才知道之前的是中介,但是全程中介都没有表明自己是中介公司,我们和他直接也没有劳动关系他怎么把600返还,而且中介的收费项目应该有价目表吧,现在我们并没有做他推荐的工作,能要求中介退款吗?中介对我们有所隐瞒所以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24-08-24 04:41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如未提供真实信息或夸大事实),该合同可能因欺诈而无效。其次,您提到的“中介”并不一定属于合法意义上的中介机构,因为其是否具有合法资质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 关于您的疑问,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对方退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能够证明您并非按照合同约定工作,则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雇主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