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电话让我去某旅店,去了后让我和一女孩发生性关系,我不同意,两朋友就按住我脱衣服,没脱下只脱了一只鞋,让那女孩先脱了衣服调戏我,之后,我让朋友出去和那女孩发生了性关系,(女孩17周岁)事后女孩告我朋友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告我是强奸罪,我是强奸吗?
26天前首先,您在描述的事件中涉及到了违法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同意进行性行为是违法行为,并且如果对方不满14岁,则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或者强奸罪。 其次,您在描述的过程中也涉及到侵犯他人身体权的问题。如果您没有明确拒绝并同意参与该行为,那么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最后,关于“强迫卖淫罪”,这个罪名并不适用于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被强迫进行了不自愿的性行为,这构成了强奸罪。 因此,基于上述分析,您有可能被指控为强奸罪,但具体定罪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证据。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