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股建厂,本来是三人合股,但合同就写了两人名字我的股份入在了我朋友股里占百分之十二,我俩也没签合同,他只给我写了个收据,我在厂里还上班,我们合作六年了,只是第一年分了一点红,但现在他们分了房买了车,好像我朋友不打算台给我分红了,都自己霸占了好几处房和车,我在厂里上班有时候他给我转帐让我购原材料,我能扣住钱不台给他吗?还有公户钱我能转到自己卡上吗?
13天前首先,关于您的股权问题,建议您先与您的朋友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可以考虑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修改原合同来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您的收入分配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收益。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份额被侵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应的收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如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公户资金的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款只能用于公共事务,不得用于个人利益。因此,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允许将公款转给个人,否则您可能需要避免这样做。如果您需要使用公款,应提前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确保使用的款项符合规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