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24岁,儿子快三岁,有一套房子,房子是领结婚证前买的,我一个人的名字,首付十一万多,我姐姐给了五万,别的是他家给的。 现在他要离婚,说房子不可能给我的,要不就卖掉一人一半,请问一下房子能要回来吗。 还有儿子从生下来一直在我家生活,是我爸我妈带的。 他家从来没带过。谢谢,请及时回复一下。
2025-10-06 18:19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登记为共同所有,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房屋仅以您的名义购买,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需要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此外,关于儿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能力等因素来作出裁决。如果您希望保留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建议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获得公正的判决。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