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借给别人钱,担保人自己写的借款,按的手印,借款人不在场,等于担保人自己全部写的,他不给能起诉他么
2024-09-20 22:0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双方都已签字盖章,那么借款关系成立。在此情况下,无论是谁为借款人和担保人,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至于您提到的按手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是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然而,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审查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