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新疆霍城县人我于去年11月27日经人介绍和我妻子结婚给了对方现金9万元钱于今年4月份以各种原因回去了在没回来4月12日回去的18日去医院做了人流还是流产没有给我说明只是说孩子不健康又说是自己流的就以这个理由说我不管她等关键是我什么事都不知道她们去医院做的没有通知我。之后我们去了有20次去叫她都不回来,最后一次是10月1日去的她们家但被他们家人驱赶出来了还动手打了我们,我们就报了案到派出所后我们去医院检查伤了派出所对她们做了简单的处理就当时放人了说是要我们检查结果出来在出理昨天把医院检查证明诊断书送去后派出所民警把对方叫来调解付医疗费和务工费对方不赔偿医疗费就这样还没有明显的处理结果
2025-02-08 01: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妻子因经济纠纷导致离婚,并且在怀孕期间发生了争议。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 此外,对于人身伤害的问题,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如视频、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