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前不涉及绩效工资,2016年绩效占10%,今天绩效又调整为30%,请问这合法吗? 2.2017年4月27日发布的规章制度可以自2017年4月开始执行吗?
2024-09-26 20:5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则该变动在性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 至于您提到的绩效工资调整情况,如果是在法定范围内进行的调整(例如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经济状况进行调整),则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这种调整明显超出正常范围或者没有经过适当的决策程序,可能会被视为违法。 关于规章制度是否可以自2017年4月开始执行的问题,这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在正式发布规章制度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确保所有员工都知晓并遵守这些规定。如果规章制度已经发布,但尚未实际实施,那么从发布之日起算,规章制度应当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已经在2017年4月27日发布了新的规章制度,并且已经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告,那么这个规章制度应该在发布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请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