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工作的地方老板不给结算工资,我该怎么办
回答数:971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未及时办理,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聘请律师进行维权。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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