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工作,签的是南京的合同,底薪是1770,什么补助也没有,南京过来的同事,有免费补助,在联通业务外包公司,2017年5月底到公司,2018年3月底给我签合同,来的时候说有社保,但是现在签的合同是2018年3月开始,这个合同和法吗,谢谢
2025-06-14 05:29您好!首先,您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员工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确保员工了解其权利和义务。此外,如果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欺诈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重新谈判或解除合同。 关于您提到的“免费补助”问题,由于这种情况涉及到具体的法律条款和细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他们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提供详细的解答。 最后,希望您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的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