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问题是这样的,我的一个铺面以43000元转给别人,当时只给了一半,一半过几天给,都是口头上的交易没有证据,那天他半许可证时办证处说那条街在不能开餐馆了,所以他问我的许可证我当时说让朋友拿走了,没说实话,其实是让食品监督局收走了,原因是因为他们让我吧不合格的地方弄一下我没弄,后来他知道了,说我骗他就以此为由不给我那一半钱了,其实我的证在不在应该和她转房没关系吧,主要是因为这条街上不让在开餐馆,而且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再说吧他转房时也没有问我的证,当时交易都是口头上的交易,没有一点证据,只有一点录音他承认转让费一共多少,给了多少,还有多少,就在没证据了,这个可以起诉吗,会成功吗?帮帮忙谢谢
2021-05-2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