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朋友(法人)在昆明开公司邀我合伙,让我出资十万。到2013年,一年的时间,公司没做过任何业务,我要求退还本金,法人也同意,但是钱一时半会拿不出,让我等,至今分文未还。请问一:我人在湖南,他祖籍安徽,我能在湖南起诉他吗?二:账目从未公开,是否能起诉诈骗?三:我现在只有他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合作协议、汇款凭证,法院会受理吗?
2024-07-21 16:29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湖南起诉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双方之间的交易存在欺诈行为,则该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并以此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第三个问题,虽然您提供的材料中包括了协议书、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但这些材料不足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或合法性。为了确保案件的有效性,建议您在提交诉讼前,收集更多的证据,如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税务记录、银行账户流水等,以证明您的主张。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沟通,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并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