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署的二首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6月10日,40天期限,还有十天的违约期限,现在超过期限10天,并依然在最后期限内,房主催我们交首付款,并要求在8月3日前必须缴纳,后又变卦说必须31日前,现在也不履行合同,当时答应贷款现在要求全款,还必须赔付违约金,还说要比之前晚8个月腾房。我们交了2万的定金。现在是要求我们必须给15000的违约金和精神补偿。
2025-10-06 19:4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主就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存在争议。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办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双方协商。首先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了解对方的具体需求和期望,同时表达您的立场和担忧。 法律咨询。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情况。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如购房合同中可能包含相应的仲裁条款或者调解协议,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诉讼途径。若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到法院进行审理。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