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三年,卖了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当时房主是老公爸爸,有贷款。老公爸爸死后老公妈妈继承,卖掉后房款打到他妈妈的银行卡里,之后用卡里的钱付了新房的首付。老公拒写我的名字,请问这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后,我跟儿子的利益有保障吗?
2025-09-06 17:1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与您的配偶已经结婚,并且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该房产,则可以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房产的处置和款项的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 至于是否能够获得对房产的所有权,以及对于子女利益的保障,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而言,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抚养权等。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