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起诉了,当时老板买了一台二手车,我有申请劳动仲裁。大概在2012年左右我在一个建筑公司上班,当时老板买了一台二手车,但是用的我的名字,后面公司出问题,老板拖欠我1.3万元工资未支付,我有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因为地方远,我又证据不足,也就没管了。。。。但是最近两年一直有第三方的人打电话让我把车过户给他。。。我要求支付清我的工资。。。对方没给,昨天收到法院的传票,我被起诉了,要我去开庭。。。我想请律师帮忙分析这种情况我可以不过户给对方吗?对方车子违章特别多。。。我也很担心。。。但是毕竟他们欠我工资在先。。。无条件转我又不甘心。。。还请律师朋友能否帮我出出主意,人在中山火炬开发区,老板是否有权把我名下车卖掉,是否合法?对方是否有权利起诉我过户?我能否追回工资,或者用车抵债?
2017-10-19 23:42不可以直接卖掉。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