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庆阳市合隆公司上班,由于工作上的失误被上司辱骂和身体上的打击,公司上级处理不妥当,我就离开工司,现在有两个月的工资未结清,前去领工资说是自动离职不给结算,并且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书面材料,所以我想问问我的工资可以结算不
2025-04-27 18:55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您的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两个月的工资,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工资。 其次,关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可能被视为是有效的劳动合同。但是,这需要具体分析您的工作情况和公司的行为来确定。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到侮辱和身体伤害的情况下被迫离开公司的,您有权要求公司赔偿这些损失。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