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煽动我们劳务公司的派遣员工集体辞职,和另外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2026-03-01 05:48是的,用工单位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派遣员工已经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则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终止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将被处以罚款;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如果用工单位煽动派遣员工集体辞职并与其他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建议用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