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推婴儿刚从小区外面回来,刚走到楼下拐弯处,楼上邻居一对夫妻,那个女的突然之间窜出来手持一尺多长的搬手朝我额头上砸两下,头破血流,流了很多血。还往我后背手腕手指肩膀胳膊等处也砸,都留有伤但没出血,已经在做全面检查,120拉我到上海第七人民医院检查头部和上半身检查,结果没事,但伤口在我脸上和头部,后背基椎,他们说只能算轻微伤不给赔精神损失费,如果没问题连我的检查费都不赔,都想抱着孩子跳楼了,想咨询一下,这样性质恶劣,即使没问题就不赔偿精神损失费了吗?那以后我也打她也不赔偿,看到谁不顺眼也可以随便打人了,反正赔得很少,交通费医疗费,才多少钱,被打了。这给心理造成多大伤害,名誉也丢脸,为什么不赔精
2025-10-11 11:03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虽然您的身体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但是由于对方的行为造成了您的恐惧和心理创伤,这种情况下,对方确实应该对您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在法律层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对方应该对您的精神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道歉、经济补偿以及可能的精神抚慰金。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身体或精神损伤,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其遭受的家庭暴力事实,并要求法院支持其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以缓解内心的痛苦和压力,恢复心理健康。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