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营业执照对方名字,经营权是当事人,损失1万多
回答数:58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您和对方的姓名出现在营业执照上,如果合伙店的经营活动导致了经济损失,那么作为合伙人的您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并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但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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