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52周岁的时候在一家国有单位干临时工!现在单位说不用我了!也没有交纳过保险!请问我能有什么补偿嘛?有说我的年龄过了没有补偿!请问下根年龄有关系嘛
2025-04-17 08:5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以下几种补偿。 工伤赔偿。如果您的工作导致您受伤或患病,并且这些伤害或疾病与您的工作有关,您可以向单位索赔工伤赔偿。 社会保障金。如果您曾经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且由于某种原因单位不再为您缴费,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补缴这部分费用,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退休金。如果您的年龄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退休金。 补偿金。如果单位无故辞退您或者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此外,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